成都温江财税代理公司注册代理记账财务外包 - 成都西海财税网 - wwww.xihaics.com 移动应用 微信关注 联系我们 联系客服
税务申报
个人所得税,温江纳税申报
发表于 2019-10-31 浏览:
文章导读: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,具体分为下列2种情况: 1.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(指由于户籍、家庭和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),在中国境内没有住所而在中国...
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,具体分为下列2种情况:

1.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(指由于户籍、家庭和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),在中国境内没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期满1年的个人,应当就其从中国境内、境外取得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。

2.在中国境内没有住所又不居住的个人,在中国境内没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,应当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。

(二)征税项目、税率和计税方法
   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项目包括工资、薪金所得,个体工商户的生产、经营所得,对企业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、承租经营所得,劳务报酬所得,稿酬所得,特许权使用费所得,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所得,财产租赁所得,财产转让所得,偶然所得,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等。

1.工资、薪金所得的计税方法
    工资、薪金所得,包括个人因任职、受雇取得的工资、薪金、奖金、年终加薪、劳动分红、津贴、补贴和其他所得。

2.个体工商户的生产、经营所得的计税方法

个体工商户的生产、经营所得,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、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,为应纳税所得额。按照应纳税所得额和《个人所得税税率表(二)》所列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。

3.对企业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、承租经营所得的计税方法
   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、承租经营所得,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,减除必要费用(3500元/月)后的余额,为应纳税所得额。按照前列《个人所得税税率表(二)》计算应纳所得税税额。
    4.劳务报酬所得、稿酬所得、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和财产租赁所得的计税方法
    劳务报酬所得、稿酬所得、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和财产租赁所得,按照纳税人每次取得的收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。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,减除费用八百元;四千元以上的,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,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。按照20%的税率计算应纳所得税税额。
    5.财产转让所得的计税方法
    财产转让所得,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,为应纳税所得额。计算纳税。按照20%的税率计算应纳所得税税额。
    6.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所得,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的计税方法
    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所得,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,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。
    (三)主要免税和减税项目
    1、下列各项个人所得,免纳个人所得税:
    (1)省级人民政府、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,以及外国组织、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、教育、技术、文化、卫生、体育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;
    (2)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;
    (3)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、津贴;
    (4)福利费、抚恤金、救济金;
    (5)保险赔款;
    (6)军人的转业费、复员费;
    (7)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、职工的安家费、退职费、退休工资、离休工资、离休生活补助费;
    (8)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、领事馆的外交代表、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;
    (9)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、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;
    (10)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。
    2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:
    (1)残疾、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;
    (2)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;
    (3)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。
返回上一页
上一篇: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精选10问
下一篇:温江税务代理

最新文章
随机文章
快速申请办理
称呼: *
电话: *

订单提交后,10分钟内,我们将安排工作人员和您联系!

热点资讯
联系我们

成都西海联华财税咨询有限公司
联系人:粟女士
热线:13458691587 (微信同号)
QQ:375372922
地址:成都市温江区海科路东段777号 028--60351351

Copyright © 成都西海联华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:营销型网站模板
 
滕州市远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
QQ在线咨询
客服咨询
咨询热线
13458691587 (微信同号)